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麥曦茵: 電影業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羣(節錄)


作者:麥曦茵,香港電影導演、編劇。編導作品《烈日當空》、《前度》、《幸福的旁邊》、《曖昧不明關係研究學會》等。2012 年有感少年演員於行業中缺乏保護, 遂自資成立 Dumb Youth 藝人管理公司, 同時參與獨立電影策劃及監製工作。

來假設各種電影都有其存在價值, 我甚至同意個別電影中的情色與暴力也是美學的展現, 但那真的是電影製作, 還是不受法律約束的剝削? 那條薄弱的界線, 在於是否每個人都是在自願、不受精神威脅的情況下參與製作。

電影人需要背負社會責任嗎? 眼看市面上不少電影, 傳遞着扭曲價值觀, 透過各種程度的剝削製作卻獲得認同, 我們難以定義電影工作者是否背負着社會責任,但身為一個人,還是有多少責任吧。

電影光環下的自我催眠

在電影工業中, 充斥着各式各樣的「斯德哥爾摩症候羣」—— 又稱人質情結。這並非正式精神疾病的名詞, 更是「人們用來掩蓋不想討論問題的假想狀態」; 藉此比喻參與電影的人, 臣服在電影的光環下, 執行各種不合理的要求, 甚至說服自己,「一切都是為了電影」。

據說,「斯德哥爾摩症候羣」患者會經歷以下四大歷程:恐懼、害怕、同情、幫助。

舉例說,當演員收到一個沒有事前討論的危險演出,大可拒絕要求,但為何他仍會甘於在沒有心理準備、配套和保障的情況下冒險?這是因為有些演員會「恐懼」於「全世界等你」的氛圍;「害怕」拒絕要求就會遭到批評「做不到、不專業」;繼而略過檢視現場條件是否真的能夠保護自己;「同情」現場「等自己埋位」的工作人員,諒解資源和準備不足的拍攝單位,妥協配合「拍攝需要」;甚至「幫助」滿足違反當初共知承諾的無理要求,展示拚搏和「專業」態度。

至於新演員或沒正式合約的演員, 則更怕受到「給劇組添麻煩」的指摘, 恐懼「失去機會」, 硬着頭皮認定捱得過就是勇敢克服和犧牲; 到了當真的有人( 不限於演員) 受傷時, 大家都明「意外嘅嘢冇人想」, 但明明這僅是在做足保護措施的情況下才能說的話。

那假設人皆有惻隱之心,工作人員又為何仍然服從指令?因為當演員也勉強地說「願意」,工作人員若出言提示危險或不合理,那就是在「耽誤拍攝」了。

專業的工作人員, 會因為專業判斷和良知, 去表達事前沒有討論、準備不足的風險, 從而拒絕服從; 部分導演亦會尊重專業意見, 選擇妥協或考慮其他對策。

但極端情況是, 「權力核心」會壓倒這些出於常識和專業的反對聲音; 讚賞、鼓勵或表面退讓,假意承諾會保障「人質」安全( 就像綁匪對人質略施小惠) , 但到開機時, 執意執行同一要求。

恐怖在於, 這個假意承諾成立的前設, 是全場都共知事情的風險, 卻集體自我催眠「拍電影係咁」。

當然事後道歉、道謝讚賞的工夫,會令「斯德哥爾摩症候羣」患者沉醉於「犧牲」的滿足感,迴避去思考過程中曾經不受尊重, 被欺哄、被試探, 甚至被挑釁, 妄顧其生命安全。

當看到那些拒絕服從指令的工作人員「被消失」,部分人會意識到不公義, 不願參與剝削而自行請辭。但大部分人, 會因為「驚冇咗份工」或「那不是我部門的事」,而專注「做好自己」留下來。極端例子是個別人更會認定受害者也是有利可圖,怪責受害者「牛唔飲水唔撳得牛頭低」、「嚟得就預咗」。受害者若事後發聲, 並不一定就會得到協助, 反而會被標籤為「好麻煩」。因此,很多受害者都寧願接受「做電影要勇於付出」,就像把殘忍的待遇理解成「一切為了正義」的戰爭, 認為「有份打呢場仗」是光榮, 甚至成了配合權力、對剝削沉默的「共犯」。

「你唔做大把人做」的情緒綁架

偶爾看到面書流傳一則「高要求」「全能電影人」招聘, 工作包括一個月內寫一部 90 分鐘劇本,兼任組織行政工作、參與導演組或製片組不同職務; 「福利」是: 「一定有糧出( 連強積金) ,進入『電影圈大家庭』」。這招聘文案的潛台詞是 —— 沒有穩定收入是正常, 「一定有糧出」是恩賜。

當大人涼薄地說, 年輕人絕望是因為對現實抱有幻想; 在電影圈正處於非常缺人的狀態,個別業界仍會以「夢工場」之美名, 將與現實脫節的勞動條件理想化、浪漫化。

社會上「你唔做大把人做」的法, 一直在輕蔑勞動者的付出, 透過侮辱、貶低勞動者, 培養其 奴性, 削弱其認知基本權益的自信。同樣「有能者居之」、「能者多勞」的邏輯, 除了是令人發奮圖強的勉勵,也經常被操控者用作「情緒綁架」的說詞, 因為人都想證明自己有用, 亦深知「沒有利用價值」就會被拋棄。

(本文節錄自 Breakazine 《職場臥底行動》 ,全文刊載於於第52期書誌內,該期現於網店有售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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